依法治藏背景下的藏族习惯法研究文献综述

 2023-08-10 03:08
  1.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藏族习惯法研究综述

摘要: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也逐渐建立起来,人们对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意识也越来越重视。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 特别是在偏远地区比如西藏地区存在很多习惯法,人们比起制定法更能够接受习惯法,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在法治社会背景下我们应该遵循制定法而不应该再遵循习惯。为此对于习惯法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有很多的争议。

关键词:习惯法 藏族习惯法

藏民族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和独具特色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藏族习惯法。藏族习惯法的内容丰富,相关法律体系也相对完备,在藏民族的历史过程中维系藏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依法治藏背景下的藏族习惯法面临新的机遇和转型的压力。

藏族习惯法的概念

藏族传统习惯法是藏区历代地方政权以及各部落加以确认或制定,并通过地方政权或部落组织赋予其强制力,保证在本地区或本部落实施并靠宗教组织、部落组织或盟誓约定方式调解内外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社会规范。藏族传统习惯法中既有宗教信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伦理道德、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诸多成分,又有吐蕃和西藏地方政府时期所颁行的法律政令及其遗留。同时,藏族社会深受藏传佛教的基本行为规范和法度等影响,以致藏族传统习惯法的核心机制和原则直接来源于藏传佛教,因此,藏族传统习惯法的性质不仅是宗教,还是一种生活方式、社会制度和一种独特的文化传统。

藏族习惯法的现状

随着多年的民主法制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建设,藏族习惯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以市场经济为主流的现代社会经济关系,藏族习惯法传统的一些法律文化与现代的法律制度的本质上不一致、不协调,甚至是对立的。藏族习惯法自身的缺陷极有可能成为影响藏区社会稳定一大不可忽视的障碍,因此藏族习惯法已经不适应藏区现代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藏族习惯法简单的否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无论藏区习惯法以何种形态存在,它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方面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从1980年以来发生在藏区的有关习惯法案件来看,它对现实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与现行法的冲突和补充两方面。就冲突而言,其内容主要体现在赔命价、血价和忽视妇女权益等方面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生纠纷后,当事人既不诉诸国家司法机关,也不按照国家法律解决纠纷,而是以传统方式私了。这种方式不仅回避了现行实体法和程序法,而且也置国家司法机关于不顾,破坏了国家司法权的统一性和法律的威严。二是发生纠纷后虽然通过司法机关调处纠纷,但要求以习惯法解决,而非现行法。这种做法尽管在形式上通过国家司法机关调处纠纷,维护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实际上还是一种规避现行法的行为。三是在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在用现行法调处纠纷的同时,还要求以传统习惯支付命价或给予经济赔偿。这样做的结果使责任人承担了双重责任,客观上加重了其责任,这与现行法的精神也是不相符的。这些不利的消极因素不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影响藏区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建设,影响着藏区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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