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新生 ——苏州市陆慕老街片区城市更新设计-3文献综述

 2023-06-05 09:06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 我国经过30多年快速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已经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增量规划时代转入存量规划时代,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突破50%,至2020年城镇化率已经突破60%,这一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到强调以人为本和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阶段。

自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到2021年城市更新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再到不久前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将城市更新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列为国家碳达峰行动的重点任务,表明我国的城市更新工作已变得愈发紧迫和重要。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逐渐步入成熟阶段的主要城市发展政策和关键性任务,是满足人们生活高品质需求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核心路径,同时,也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以及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历程从国际上来说,城市更新最早开始于18世纪后半叶在英国兴起的工业革命,1953年,美国住宅经济学家Miles Colean首先提出,城市更新就是恢复城市生命力促进城市土地有效利用。

最早的权威概念则在1958年8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第一次城市更新第一次研讨会上提出的,有学者建议,城市更新就是有关改善城市的建设活动,包括对城市房屋的修缮改造,对公园、街道和绿地等环境的改善,对土地利用或地域地区的重新规划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市貌等。

城市更新运动发展至今,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时期,更新运动也具有更新问题和更新动力的差异,其更新的目标、内容以及采取的更新方式,政策也相应的发生着变化,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根据阳建强教授的研究分类,国际城市更新大致可以分为一下几个时期:1950年代城市重建阶段、1960年代城市复苏阶段、1970年代城市在开发阶段以及1990年代城市再生阶段。

国际城市更新运动呈现出从单纯物质空间改善向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更新理念的转变。

我国的城市更新运动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77年),以改善城市基本环境卫生和生活条件为重点;第二阶段(1978-1989年),以解决住房紧张和偿还基础设施欠债为重点;第三阶段(1990-2011年),以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第四阶段(2012-至今),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发展市场主导作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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